东莞塘厦交通事故律师
发布时间:2023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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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|东莞交通事故律师熊世松
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、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,公安交通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,应从以下三个标准认定: (一)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。这是责任认定的首要考虑因素,若没有因果关系,即使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,也不应有事故责任。当然法定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除外。
(二)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,即原因力的大小。
(三)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。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,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,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。